项目名称:苍溪县东青村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地址:苍溪县东青镇东青场
项目简介:
经营范围:成品油、润滑油零售。加油站总人数4人,其中主要负责人罗得瑜,安全管理员陈志强,操作人员寇含春、陶诗菊。加油站内罩棚为钢结构金属网架,罩棚下设2台双枪加油机和1台单枪加油机;站内设有一次和二次油气回收系统;站内有1栋2层砖混结构站房和1个单层砖混值班室;站内设有3个SF双层卧式埋地储罐,分别为0#柴油(50m³×1)、92#汽油(30m³×1)、95#汽油(20m³×1),储罐区总容量为100m³,计算总容积为75m³(柴油罐容积折半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加油站于2006年11月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类用途:其他商服用地;证书号:苍国用(2006)字第1462号。于2019年12月2日在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川广元安监经WH[2019]050号;有效期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于2021年9月22日在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H0170号,有效期2021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1日。
项目总结:
苍溪县东青村加油站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年第70号公布,主席令2021年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45号再次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年第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令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标准规范的规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以及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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