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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新世纪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2-10-10
阅读人数:409

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新世纪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油库路101号
项目简介:
       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汽油及柴油(闭杯闪点≤60℃)均为危险化学品,且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规定,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2020第1号),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化学品。
      广安市前锋区新世纪加油站采用混凝土地坪,设有一座钢网架结构加油罩棚(H=7m),站房为两层砖混结构,站内形成双向四车道,单车道宽度5m,双车道7.5m。出入口分开设置与站外道路连接,进出站口为敞开式,进出站口均宽8m以上。加油区设6台双枪加油机,加油岛端部已设置防撞柱,高度0.6m,直径100mm。在站区南侧设埋地罐区,埋地罐区设双层SF油罐4座,包括:0#柴油储罐1座(单罐容积为30m³),92#汽油储罐2座(单罐容积为30m³),95#汽油储罐1座(单罐容积为30m³),埋地油罐区成品油总储量120m³,公称总容量105m³(柴油折半计)。
项目总结:
      广安市前锋区新世纪加油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年第70号公布,主席令2009年第18号修,主席令2014年第13号修订,主席令2021年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45号再次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年第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令修订版)法律法规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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