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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 田家沟油库搬迁项目(遂州油库) 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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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田家沟油库搬迁项目(遂州油库)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简介:

该项目于20240911日取得了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总投资约2452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库区建地上立式钢制储罐8包括3000m3内浮顶储油罐6座、2000m3内浮顶储油罐2)。主要储存0#柴油、92#汽油、95#汽油。油库设计总库容1.75×104m3,其中柴油0.45×104m3(折半计)、汽油1.3×104m3。油库建成后为三级油库。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订)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中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订)、《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原川安监【2012111号)的有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拟建遂州油库须进行安全评价。

四川铭智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的委托,对拟建遂州油库进行安全预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于202411月组织有关评价人员对拟建场地进行了进场实地勘查和收集资料,本着科学性、合法性、针对性、公正性的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分析和预测拟建库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本报告依据《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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